南岸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办事指南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南岸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1.《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渝就业办〔2008〕16号);2.《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3.《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36号)。

发放对象:1.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2.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

项目范围:除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外,均可享受贷款政策,具体项目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优先扶持国家鼓励产业,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

贷款额度:个人和微利创业项目贷款额度为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贴息标准: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提交材料目录及说明:

小微企业向服务机构申报时提供:1.重庆市小微企业扶持贷款申请表;2.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薄复印证(交验原件);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实体提供招聘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工资表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申报时提供:1.企业基本情况、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贷款卡;个人征信授权书、企业征信授权书;2.经营场地房地产权证,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财产共有人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3.抵(质)押担保承诺书;4.经营场址照片。

小微企业申请贴息时提供:承贷银行出具的本金和利息结清凭证。

承办单位及地点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科(南城大道25号6F)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23-62907844

 

南岸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申办流程图

办理事项(时间、时限)

承办机构(提交资料)

贷款申请

各街镇

初审

各街镇

审核

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放贷

承贷银行

本息收回

承贷银行

贴息

南岸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